邓州市检察院举行“‘典’亮生活、守护美好”检察开放日活动
邓州市检察院举行“‘典’亮生活、守护美好”检察开放日活动
邓州市检察院举行“‘典’亮生活、守护美好”检察开放日活动
千秋法治成一典,万象红尘汇七编。《民法典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(tǐxì)中具有重要地位,是一部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(lì)长远的基础性(jīchǔxìng)法律,也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。在《民法典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(zhījì),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举行“‘典’亮生活、守护美好”主题(zhǔtí)检察开放日活动。
5月(yuè)28日上午,该院邀请邓州市委政法委(zhèngfǎwěi)副(fù)书记任莹、工商联副主席门雪丽和省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,走进检察机关,“零距离”了解检察工作(jiǎnchágōngzuò),感受工作成效,共话《民法典》守护美好生活的法律监督实践。
活动中,参加人员先后参观了(le)12309检察服务中心、《民法典》宣传(xuānchuán)成果展、“忧乐苑”检察文化展厅,深切(shēnqiè)感受该院在民事法律监督、普法宣传、矛盾化解、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。
座谈会上,该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(fùjiǎncházhǎng)赵均锋主持并致欢迎词,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田永师全面详实(xiángshí)地汇报了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,以数据为支撑、以案例为依托,清晰展现(zhǎnxiàn)了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企业、化解民事纠纷、维护司法公正(sīfǎgōngzhèng)等方面的积极作为和良好(liánghǎo)成效。
代表委员们进行了(le)深入的交流发言,充分肯定和感谢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,就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合同纠纷、劳动(láodòng)权益保障等与检察官进行热烈的讨论,并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,以案释法,加大对涉企案件的监督力度(lìdù)。
邓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莹对该院民事检察工作充分肯定,希望检察机深入(shēnrù)贯彻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继续积极开展(jījíkāizhǎn)司法联谊活动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(qǐyèjiā)合法权益。
该院(gāiyuàn)党组(dǎngzǔ)成员、副检察长赵均锋对与会人员的工作肯定(kěndìng)和(hé)鼓励支持表示衷心感谢,他表示,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工作的强大动力,持续深化民事检察工作,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民事检察服务保障。
邓州市检察院将以(yǐ)此次活动(huódòng)为契机,持续贯彻落实《民法典》,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,努力为守护(shǒuhù)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。(图/杜蘅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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